会议审查的地方标准涉及实验小型猪、实验猪、实验牛、实验羊、实验狨猴、实验长爪沙鼠、实验雪貂、实验猫、实验鸡、实验鸭、实验鹅、实验鸽、实验鱼(斑马鱼和剑尾鱼)13种实验动物;标准规定了实验动物微生物检测、寄生虫检测、繁育与遗传监测、配合饲料营养成分与卫生要求、环境条件、病理学诊断规范6个方面的内容。与会专家听取了6个标准起草组关于标准编制情况的汇报,并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审查。
首先,专家肯定了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制定为实施实验动物的依法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有利于提高实验动物的质量和法制化管理水平,对促进实验动物的规范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次,专家对6个标准进行了逐条审议,认为标准文本符合要求,标准结构完整,标准规定的内容科学合理,涵盖了北京地区常用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的各个方面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和前瞻性;标准制定过程符合规定的程序。最后,专家一致同意6个实验动物地方标准通过审查,各标准起草组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