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地新冠肺炎疫情再次爆发,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8月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98例。其中江苏新增本土确诊病例40例(南京市报告11例,淮安市报告3例,扬州市报告2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例(均为扬州市报告),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
7月20日至今,南京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15例(其中轻型81例、普通型127例、重型7例)。2020年1月22日至2021年8月1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041例(其中境外输入127例)。
此次疫情抬头,毒株性质为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德尔塔(Delta),其传播力更强、更加适应人体,复制更快、体内载量更高,病人转阴速度更慢、治疗时间更长的特点,给攻克疫情增加了难度。
Medpark在此呼吁:千万别大意!疫情防控要保持,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
关于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
疫情防控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各入驻企业:
鉴于近日来国内多地疫情抬头趋势,苏州市在7月21日发布《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下称“《第3号通告》”)后,连续发布了《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4号通告》(下称“《第4号通告》”)、《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5号通告》(下称“《第5号通告》”)和四份《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
请园内各企业严格按照《第3号通告》、《第4号通告》、《第5号通告》和四份《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的防控要求落实防疫工作(如有新通知,按最新规定执行),相关补充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
企业内如有南京市经停史和旅居史的、张家界市旅居史的、扬州市旅居史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按照《第3号通告》、《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4号)》、《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5号)》的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主动报备
根据《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3号)》要求,如有从所提示地区返苏人员,请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并至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同时请报备至物业管理处。
三、不要前往
建议企业员工暂停前往南京市、张家界市、扬州市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切出差活动(参见《第3号通告》和《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3号)》、《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5号)》中提及的所有中、高风险地区)。
四、积极配合
请企业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员工内部测温工作并留存记录;访客来访做好信息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及口罩佩戴宣导工作。
五、避免聚集
请企业督促员工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尽量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和通风不良场所,缩短公共场所停留时间;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节庆、大型会议、联欢、体育比赛等活动。
六、及时就诊
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当佩戴口罩就近就医。
七、接种疫苗
请企业再次摸排未接种疫苗的人员情况,提醒符合条件的员工尽快进行接种,早接种早保护,为自己和他人尽一份责。
八、服从管理
我们将对江苏医疗器械科技产业园的出入口持续加强管控,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或者查验“疫情期间出入通行证”,请企业员工予以理解和配合。
当前,疫情防控是头等大事!为响应国家防疫号召,减少接触频率,更快更好地防控疫情,战胜疫情,希望企业认真研读政府通告和提示,重视各项园内提醒,贯彻落实各项政府规定,共同保障每一位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3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4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1年第5号通告》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2号)》
《苏州市疫情防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3号)》
《关于张家界市来苏州人员管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4号)》
《关于扬州市来苏州人员管控重要工作提示(2021年第5号)》
苏州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