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务服务办多措并举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市政务服务办围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快推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出台《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若干措施》,明确93条具体举措和牵头部门,加强统筹,压茬推进,形成合力,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着力清除隐性壁垒,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建立我市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制度,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予办理登记注册。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出台我市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措施和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政策措施。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度,实现企业跨区迁移“一地办”“一次办”,经办人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完成,变“至少跑3次”为“只跑1次”,极大简化迁移登记流程。
二是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5个重点领域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为企业减负6236.29万元。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指导辖内机构做好减费让利政策落实,持续开展不定期暗访,巩固降费实效。2023年1—9月,全市累计降费规模3.29亿元,累计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11.4万户(次)。
三是持续优化涉企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发挥融资对接长效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精准发力、高效对接、靠前服务。2023年1—9月,推动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获得授信4545.53亿元、发放贷款351.03亿元,其中: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投资重点建设项目授信额度396.17亿元。截至2023年9月底,辖内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支持我市重点项目数量64个,较2023年初增加18个,重点项目贷款余额327.67亿元,较2023年初增长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