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高新区机构引才激励办法》(苏高新管〔2020〕58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精神,机构引才奖励全年接受备案,每年进行集中申领审核。
经研究,现开展2022年度苏州高新区机构引才奖励集中审核工作。请前期已成功进行引才备案,且备案人才已获批各类人才资质(或之前已资助过,但备案人才资质又发生升格的)的人才机构于2022年10月21日前报送如下资助申领材料:
1、《苏州高新区机构引才申领表》(《办法》附件2);
2、人才的身份证(护照)、人才获批资质证明复印件;
3、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公司最新验资报告(企业实收资本中人才本人货币出资需满足苏州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最新工商股权证明(间接持股见模板));
4、创新类人才还需提供:立项后至今(在现单位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