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 要严格查验加盖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印章的《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附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发现相关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并及时通报同级科技部门。地方科技行政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017-12-08 政策法规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