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许可 《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63号,2009年8月17日)第十一条“申领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省科技部门提出申请。省科技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审查,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 2023-12-15 政策法规 17